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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述古今汇通中外评易闻晓中国诗法学(2)

来源:法学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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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章“形式与体律”研究诗法的句式格律问题,最具国际视野,著者从布拉格学派、俄国形式主义的诗学理论,尤其是“陌生化”理论出发,进行细致的

第三章“形式与体律”研究诗法的句式格律问题,最具国际视野,著者从布拉格学派、俄国形式主义的诗学理论,尤其是“陌生化”理论出发,进行细致的诗歌文本分析,认为“诗语异于日常语言,最根本的乃在格律的限定”(119页),揭示出格律是中外诗歌所具有的普遍特征,中国诗歌的形式美就基于平仄押韵的格律,这和西方形式主义诗学讲求“节奏”是相通的。而新诗之流弊就是抛弃了旧诗之形式格律,失去规范,从而导致古典诗学的非科学化。著者古今不隔,将西方文论内部转向,特别是形式主义对宏观诗学理论的修正,以之参证中国古典诗学研究,揭示出形式格律在中国诗歌创作背后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对其艺术境界的提升功能,使中国古典诗学的研究具有新的时代视野。

第四章“三、四、六言体”和第五章“五、七言体”则以诗歌史的体式更替为线索,论述诗歌语言的字数安排及分类标准;对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诸种言体的诗学理论及其创作进行观澜索源。著者云:“汉字单音独字,一言未足舒怀,二言构成音步,……诗以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为体,七言以上冗长不振,不谓成体”(159页),可谓真知灼见。有对前人观念的采纳,也有自身新出的识见,旁搜博采,涵养出论。需要强调的是,著者从不盲目肯定和照搬,而是将新老问题纳入自己的论域,有扬弃,有纠补,在探幽析微、层层推进的审辨中,揭示论题的学理性。

第六章“句法中心的诗法体系”从字法、句式、篇法角度全面分析中国古典诗法之要旨,特别引入了雅各布森的诗学理论作观照,从诗歌的句法结构,字法功能,篇法的起承转合等角度追根溯源,多维展示,力求从诗歌本质、诗性内蕴和审美特征等方面构建诗法学体系,尤其对中国古代诗法之对等、属对等核心法度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阐述,论述建立在古人大量论诗材料的基础之上,立论坚牢,新见迭出。

第七章“典雅标格的历史空间”指出中国古典诗法的尚雅、复变等传统特质。而诗道高雅,尊尚复变的诗法统摄等均出自学术史考索后的理论话语,本章书写内敛而酣畅,内蕴哲思的灵光,无不显示著者创建自己的理论模式的努力,显示了著者的理论自觉和叙述自信。如尚雅避俗,尊尚怀古就是古典诗歌最为明确而坚守的创作特色,而一般立意构思、用字用韵诸方面也有雅俗之分,趋雅避俗;用事、脱化等亦出于尚雅避俗的创作追求,尤其对脱化的论述尤能见出著者的深度思考。

第八章“表现手法的诗学史”用历时性视角,引入普通写作学方法,以文学史之具体诗歌为例,建构全方位的诗学史。赋比兴、诗缘情、意象境界、诗文之辩等延续论述,将诗学史还原到文学史视野中给予审视,在文学史长河中“披沙拣金”,对不同时期的诗学发展进行了鲜活的呈现与对接,对中国诗学史之表现手法进行了富有历史感的学术梳理,具有高屋建瓴的气魄、架通古今的体系脉络。

《诗法学》以上内容编排和体系形构,处处体现出作者的精心安排和深度思考,整体上文字博约练达,章节过渡恰切,逻辑体系合理,个案研究专精。既有宏观的理论与微观的研究相互参证,又有扎实的史料整理功夫和严谨的立论,更立足于诗学史生成的方法论应用。全书虽以理论思辨见长,但也同样注意呈现“史”的脉络,论述极具全局意识,显示出严谨的学术态度与扎实的学术功底。

二、创制特质及学术亮点

总体来说,易著《诗法学》一书,荦其大端,以下几个特质乃亮点与贡献:

(一)着力构建一门之学的逻辑体系

一般来说,以“学”命名的研究,大都是某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必须解决本体论和方法论的问题。“一切的学问是由研究面成立的。学问的研究,又需要的一定的对象,对象的研究,又有一定的方法,对象与方法足以规定学问的职能。”(2)谢六逸:《神话学ABC》,上海:世界书局,1928年,第60页。《诗法学》旨在系统建立中国诗法的理论体系,故从本体、认识、方法等一门之学的构建上用功尤甚。譬如,著者梳理了宗教、哲学对诗法理论的影响,可谓鞭辟入里,推本溯源,具有本体论的视野;从体量庞大的学术史料、阐释方法到跨学科范式的推进而言,本书具有方法论的视域;从具体体例、历时性详实文献的引述,全面细致的诗体阐发观之,体现了著者持之不懈的思考及长期在诗学领域的研究积淀,具有认识论的价值。总之,从全书的章节排比即可发现作者想要建构中国诗法学理论体系的决心,尤其是构建一门之“学”之本体论、方法论等体系的努力。为此,著者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本书旨在“建立中国诗法学的学理体系,显示建立一门之学的重要价值,并以创作学、哲学、考据学、语言学以及中西诗学理论的参照突破唐宋以降诗法讲求的范囿,旨在建立开创性和开放性的阐释体系,并融通自《诗经》直至晚近的整个中国诗和诗学理论的历时性进程,建立诗法学的中国诗史和诗学史。”(2页)《诗法学》将整个诗法研究置于整个文学史的大背景中去给予观照,并以诗法学这一核心问题贯穿全篇,正是这种问题意识保证了学术研究的前瞻性、价值性等学术品位。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网址: http://www.fxzzzzs.cn/qikandaodu/2021/0420/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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